尊敬的的領導:
我於2011年10月在東麗區萬科城購買一套商品房新房,契稅繳納日期是2012年1月,預計房產證收到時間是2014年5月,但是據聽說天津市2014年2月28日後取消藍印戶口,不知道我們這種情況的購房者還能否辦理藍印戶口??辦理藍印戶口是以契稅發票繳納日期為准還是以當時政府政策為准??如果不能辦理,我們聚半生積蓄購買的房子不能辦理藍印戶口了應該怎麼辦?應該找什麼政府部門來解決,我的孩子馬上就要上中學了!謝謝領導,盼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相關負責人已與您取得聯系。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