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翠景小區住戶,前幾日家裡突然沒有熱水了,下午4點報修,工人第二天纔來檢查。告知熱水表損壞需維修,需業主自己把表拿到供熱站登記後纔能維修。當日下午2點把表送到後,告訴必須繳納50元維修費,問工作人員維修費的由來,工作人員的解答說是公司的規定(公司的規定業主為什麼不知道,難道業主沒有知情權嗎?公司沒有告知義務嗎?)。因為是下午送來的表,當日臨時表不給安裝,需等一天纔給安裝,沒有熱水是業主的事,公司規定下午送表就第二天纔給安裝臨表。規定?這是誰定的規定?打維修電話,問相關部門電話、帶班領導電話、投訴電話,告知不知道且不能轉接別人聽電話。並告知打電話也沒有用,規定就是這樣。(相關部門都沒上班嗎?電話都是保密的嗎?)最後告訴他們要往政民零距離投訴,10分鍾之內,維修人員就登門來安裝臨表了。(原來是要向上級部門投訴纔起作用阿!規定呢,原則呢?感嘆啊!)臨表安裝完依舊沒有熱水,打電話問維修,原來是管道破裂。(家裡沒有熱水,不知道是表的問題,還是管道的問題?)2014年1月12日早晨,維修工人告知水表已修好,當日下午去給更換,由於家裡沒有人,當時與維修工約定13日再更換,家裡留人。13日一天沒有來人,也沒有人打電話告訴不來。(你等是你願意,我沒去是我忘了,是我忙沒時間)14日早晨打維修電話後,下午纔來人給換表,但需要繳納40元換電池款。而且需要到供熱站對卡號去,不去,熱水就沒有。當初沒有熱水時,監測是電池有電,水表損壞,維修完,又告知電池已更換新的,原電池沒有電。(是水表損壞?是電池沒有電?還是維修完後,電池就會沒有電?總之是交錢就沒有問題了)打電維修話問,回答是不知道,解釋電話沒有,投訴電話沒有,領導電話沒有,解釋沒有,就有一個人,就管接聽電話。前後我家共繳納90元費用,去兩次供熱站,耽誤3天沒有熱水。(一定要業主自己跑2趟纔能給熱水嗎?一定要交夠90元纔能給熱水嗎?供熱站的部門是保密部門嗎?領導辦公電話也是保密的嗎?給業主的回答是只有“規定”和"不知道“嗎?是怕投訴就不需要“規定”了?)
求:相關上級部門給個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