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你們好:
我是舒暢欣園居民,房子已經裝修完了,也入住了,在裝修的時候我們將房屋客廳與陽臺之間的隔斷垛子拆了(此垛子不承重),在退裝修押金的時候,物業說不管拆的牆是承重與否,只要改變一點,都需要房管局的鑒定纔能退押金,請問這樣的說法正確嗎?如果不正確我們該如何辦理後面的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月2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業主裝修房屋前應向市房管局房屋鑒定中心申請對拆改部位進行安全鑒定,經相關部門鑒定後可拆改非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若業主未經相關部門鑒定已拆除,應向相關部門申請對拆改部位進行安全鑒定。若拆改部位為非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業主可持相關鑒定報告辦理退還押金手續。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