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0年8月份購買了位於河東區輕軌中山門站天潤商業廣場五樓一間商鋪的5年使用權,正在我剛經營了不到兩年的時候,由於商場的出租方津濱輕軌集團和承租方天邦投資公司之間的一些問題,導致商場於2012年的8月份停水停電停止經營,商戶們集體討要說法,被天邦投資公司負責人告知等待事情解決後繼續經營,可是已經過去了一年多的時間,商場的負責人沒有給我們任何說法,有的商戶已經到法院起訴,雖然商戶的官司打贏了,但至今沒有得到賠償,沒有起訴的商戶看到這種情況也不敢浪費再多的錢去打官司,馬上快到5年的租期了,我們應該怎麼辦,怎麼纔能拿回我們的血汗錢,現在家裡急需用錢,我實在是拖不起了,請求政府領導給予幫助,跪謝
此問題已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