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夫妻兩名下以共有名字有一套限價房,沒有貸款全款支付的的房款。丈夫在2001年有一次貸款,到2005年已還清,那套房子已賣掉,妻子沒帶過款,現在想以妻子名義再買一套商品房,是否能按首套房貸款及買房?謝謝相關人員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與溝通,您的家庭目前已經使用過一次住房貸款,妻子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時要按照二套房認定。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