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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013年5月20日正式在天津尚志興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印刷部上班。於2013年10月31日離職。2013年7月,本人正常出勤27.5天,老板無故扣除工資1000元,2013年9月,因公司經營狀況不理想,找各種理由扣除本人4000元,9月期間本人並未離開工廠,隨時在工廠待命。2013年10月初,公司與我下調原告工資2000元,我拒絕,並告之月底離職,並請求公司離職時一次性付清原告工資,公司老板鄒鋒軍與管理負責人田斌均同意,2013年11月初,鄒鋒軍與田斌均失言,並簽訂了一份拖欠性的欠條,但當拖延性的欠條支付日期到時,還遲遲不肯支付,本人曾電話多次催促,還不給予支付,鄒鋒軍索性拒接電話。
本人於2013年12月18日正式向北辰區勞動監察部門提交投訴立案,截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正面答復。
2013年1月8日向政民零距離舉報天津尚志興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從事印刷生產,並銷售營業范圍以外的產品。舉報後,鄒鋒軍與田斌均打電話給我,我予拒接,然後就發短信給我,短信內容如下:
鄒鋒軍:陳穎飛你好!我只想告訴你不要太固執!你還年輕!路很長!別絕後路!工資我明天打給你!你看著辦,
田斌:公司差你的錢你最好不攻擊我個人,你吧那欠條給我,我什麼時候都可以給你那錢,搞清楚了,
田斌:自己在那裡說了什麼最好自己去那裡說清楚,少把我和公司搞一起,
請你們看下這幾條短信內容能說明我是在天津尚志興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嗎?能說明從事印刷生產的是田斌還是鄒鋒軍嗎?如果僅僅是房東的關系,像金輪和富士達這樣的能允許供應商不提供專用發票,客戶所需的發票都是從天津尚志興業科技有限公司開具嗎?我們的工資能從鄒鋒軍手裡領取嗎?公司給我打的部分工資的欠條,蓋有法人手章,如果印刷這部分跟他沒有關系,鄒鋒軍有必要蓋自己的手章嗎?當時本人曾要求鄒鋒軍蓋公司章,鄒鋒軍拒絕,
工資我明天打給你,這句話說過很多遍了,每次都沒有實現。
殺人償命,欠賬還款,天經地義,不是我不仁,而是這家企業做得太不厚道了,前前後後拖欠了兩三個月了,還遲遲不肯發給我,還發這種似有恐嚇性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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