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局、武局:您好!上月調控政策頒布前13日,為更換汽車,本人辦理和轉移了使用7年的汽車,原政策牌照自動保留半年,但尚未來及購置新車。最近有消息稱這種情況需要參加搖號。調控是新政,並未給我們剛好辦理轉移變更手續的車主與政策公式和解決方法,我曾經去辦理過公正、諮詢過車管所、交管局和調控辦熱線,都沒有給與解釋。北京、廣州在政策頒布後都給與民眾緩衝時間辦理各種問題,包括更新,並對使用已滿6年的車牌予以保留,本人自由選擇使用、放棄。充分體現政策的連貫延續性、人情性和合理性。使用了7年多的私家車,正當要更新換車,不想正好趕上政策出臺,真誠希望領導能考慮到民眾的心聲和願望,對於擁有一輛車的家庭的需求,能給我們一個滿意的解決結果,保護我們的合法利益。 致禮!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您需要通過搖號或者競價取得指標後方可購車上牌。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