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感謝在百忙之中關心的我問題,聽說居住證可以辦了我去河西辦居住證時,說介要暫住證,還得是沒過期的,要不就得重新申領,半年後纔可以拿到。可是我以12年7月辦過暫住證,並且一直在天津居住了,現在告訴我不能辦理居住證,還得重新申領,半年後纔能拿到。可是我問過在別的區就不一樣,只要有辦過暫住證,能在系統查到就給辦理,怎麼在河西區就不給辦理呢?各區政策還不一樣?不是天津市統一的政策?除了暫住證外別的證明就不能證明在天津居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