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號去訂購了車 因為該車還沒到貨導致不能交全款只有訂車協議 15號發生限購事情 後來說做了公證就可以上牌照 然後12月18日去河西司法局做了公證 一直詢問結果 但是司法局一直讓等 等到1月6號纔通知不能公證 說工商局那邊的購車信息與個人購車信息不符 不給公證書 讓司法局出具證明 他拿了一個單據說上面名單都是沒有公證書的 是4s店漏報或者錯報 跟4s核實 是他們當天給工商備案的時候信息有誤 請問現在我怎麼解決 這確實不是我個人問題 而且著急買車上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公證機構可以出具公證書的前提條件是,需要有購車的有效交易憑證(機打票據和電子憑證)。您只有訂車協議且工商備案信息有誤,此類情況暫緩辦理,市司法局和公證機構正在研究相關認證標准,近期將由各公證機構予以統一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