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南開區戶籍中心 , 之前外地戶口入津 有一條是, 夫妻投靠, 一方是本市戶口的, 結婚十年 並滿足其他要求的,另一方可以申請落戶天津。
但目前實施了幾分政策,請問原來的這種夫妻投靠,仍繼續實行嗎?還是取消了、
十分感謝
小劉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4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