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屆的本科畢業生,上本科時戶籍隨遷至天津市,成為天津市非農業集體戶口,畢業之後留在天津發展,戶口存放在南開區人纔服務中心;在以前政策下我在本市購買商品房即可取得本市常住戶口,請問在新戶籍政策下像我這類人員通過購買商品房是否依然能取得常住戶口?或者也需要積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