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些日子諮詢了貴局關於孩子上學的問題,問題號3248521899,貴局已作回復,但目前仍存在相關問題需要諮詢一下貴局,主要是按照小學招生情況,2014年小學招生的對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兒童,2015年小學招生的對象是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兒童,我的孩子出生於2008年4月,如2014上學肯定是適齡兒童,如2015年上學是否屬於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的標准2015年進入南開中心小學,是否會收取擇校費?(戶口屬於本小學片內的情況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4年1月
您好,留言收悉。根據天津市學籍管理規定:凡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需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遞交書面申請和區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再由學校將學生家長申請和醫院的診斷證明上報區教育局小教科,經區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後,開具緩學證明,方能延緩入學。您可撥打南開區小教科電話27459972 諮詢。
南開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