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教委領導:您好
我是天津河東區第三十二中學的一名初三學生,幾次聽聞電視媒體報道說教育局命令禁止假期補課,但是我們考完試還要繼續上課,每天上五節70分鍾的課程,雖然不是很長,但也影響了我們正常的假期休息。學校要求考完試第二天就繼續上課,而且還收取不低的費用。以及早自習、午自習、晚自習,都收費。每天早晨七點半上早自習,與其說是七點半,老師剛過七點就過來留題寫,還聲稱是自願寫,但誰又敢不寫?兩節晚自習,一直上到晚上七點鍾,報導不是說不超過五點半嗎?不知道學校為何如此安排,希望上級能給予解決。
此致
敬禮
2014.1.8
尊敬的尚存利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教育局調查情況。經區教育局中學教育科調查了解,現將調查和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1、按照區教育局禁止假期補課的要求,三十二中學在寒假期間不安排任何形式補課。1月9日-14日放寒假前組織初三上課屬於正常教學安排,上課時間是8:00、3:30放學,每節課70分鍾,中午休息。
2、關於上課收費的問題。學校安排的上述課程,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3、關於早自習前老師布置練習的情況。屬於個別畢業班教師提前到校義務組織輔導,加強練習的認真表現,至於練習情況完全堅持自願的原則,並非強迫。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