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今年56歲,從50歲開始享受靈活就業保險優惠75%的政策,我已結婚多年,今年1月2日我去西於莊街新建裡居委會為我父親辦理2014年的養老保險繳納事宜,居委會說我父親不能享受優惠75%的要降到優惠50%的,原因是我的戶口和我父母在一起且我現在從事公益崗單位給繳納養老保險,於是我就辦理的降檔手續(優惠50%),1月8日我去西於莊街諮詢了一下,街負責人告訴我說父親這種屬於年檢是可以繼續享受75%的優惠,需要我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就可以,街裡負責人告訴我說這是居委會人員工作上的失誤而導致的,現在的情況是文件已經交到區裡錄入電腦不能更改,街負責人說事情只能這樣了,不能挽回,因為家庭條件比較困難,收入有限,希望有關領導能幫我解決一下這個困擾我們全家問題,深表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西於莊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責成街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調查了解此事。您在辦理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年審過程中,應該享受國家75%的保險優惠政策,由於新建裡勞動保障工作站新入職的勞動保障協管員對政策掌握不清,因年審復合材料時,認定為不符合享受75%標准,將其降為享受50%的保險補貼。事情發生後,街道對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及時聯系區勞動局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現已將您所需材料攢齊,報送區勞動局失業科,由區失業科報送市局進行數據修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