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本小區的12棟住宅樓分為兩個泵站,8-12為一個,1-7為一個。供熱的進水溫度前者比後者要高3-5度。同是一個小區,交相同的取暖費,卻享受不到同樣的濃濃暖意,實在讓人無語。之前有領導回復“問題屬於開發建設單位遺留問題。開發區相關部門已經督促其進行處理。目前,部分樓棟已經解決,其餘部分正在處理過程中。”,起初以為問題已經可以解決,但並未見開發商任何動作。以5號樓和11號樓為例,今晚9點左右的進水溫度分別為43和47。可見開發建設單位並無動作。而且本供熱季結束後,明年本小區就移交給熱力工司負責。到時開發商說已不屬自己負責,熱力公司說是遺留問題。我們注定就這麼當皮球嗎?新年希望有個新氣象,也希望領導替我們普通市民多做一些實在事。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開發建設單位可有償委托供熱單位進行保修。兩個供熱期滿後,開發建設單位應與供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供熱設施移交驗收。驗收合格的,戶外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管理,戶內供熱設施由用熱戶管理;驗收不合格的,開發建設單位應進行整改,並繼續承擔保修責任。您也可以向開發區公共事業局反映問題,聯系電話25202852。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