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河北區泰康花園小區6樓。自從暖氣改造,每到供暖期暖氣都不熱, 連續兩年找供熱測溫,都不到18度。前幾天打城建熱線,回答說可以免暖氣費10%, 但是小區供熱處說他們規定接近18度給減免3%。個人認為不到18度就是不合格,沒有什麼接近不接近的這一說法吧。我想請問下有沒有哪個部門能管一管? 一是規范收費, 二是提高供熱溫度。我們每天都自己開電暖氣取暖。現在減免3%暖氣費就可以溫度不用達標,這樣對供熱起不到任何懲罰作用吧。
該問題正在調查中
韓瑜您好:
您反映暖氣溫度不達標的問題,區供熱公司已與反映人聯系解決。
河北區供熱公司
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