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於2013年6月與一家央企的天津分公司簽署了兩年的勞務派遣合同,如今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裁退我,請問是否有一個月工資為基礎的補償金發給我?如果公司拒絕發給我補償金該如何處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明確規定,因篇幅有限在此無法一一贅述,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