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您好,我是塘沽城管的派遣制隊員。現在已經進入1月了,我們單位還未給我們所有的派遣制隊員發放煤火費,說是沒有派遣制的煤火費。可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按時發放給單位職工。在這我想問一下領導我們有沒有煤火費?何時發放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取暖季為11月15日至3月15日。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支付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