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孩子去年11月份出生,還未辦理出生證明,主要原因是醫院要求提供准確的落戶地址。我和妻子都是天津市集體戶口,現在租房居住。兩邊都不允許孩子落戶集體戶口。我們購買了期房,今年4月份交房,還沒有取得房產證。我們想把出生證上孩子的戶口寫為新房(期房)的地址,不知道是否可以?如果將出生證明的出生地寫為現在的租房地址,將來是否影響孩子落戶?出生證明的落戶地址必須與給孩子上戶口的地址一致嗎?將來能夠修改嗎?急切盼望答復。謝謝
劉洪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