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一孩生育服務證。
我和我對象是2011年結的婚,我的戶口和檔案都掛靠在江西人纔服務中心,人纔中心的集體戶口,老婆是天津市河東的,現在懷孕了,需要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
諮詢完街道辦,辦理此服務證需要資料是1.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 這個很好提供 2.男女雙方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A4) 這個我老婆的戶口上的婚姻狀況中未婚已經更改成已婚,而我的婚姻狀況也需要回南昌把未婚更改為已婚,這個比較麻煩;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A4) 這個很好提供;4.男女雙方單位開據“初婚初育證明” 注:需加蓋單位及檔案存放地計生專用章/無工作單位人員只需在檔案存放地開據此證明/外地人員需在戶籍地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婚育培訓證》 這個正常辦理 6.醫院開據的《妊娠診斷證明》(及復印件)這個正常辦理。
其中第2/4條是比較麻煩的,先是第2條我覺得不合理,既然我有戶口頁/結婚證了,還不能證明我已婚嗎?為什麼還需要回到南昌再更改成已婚,這不是折騰嗎?
第4條我覺得也不合理,單位的“初婚初育證明”還需要蓋檔案存放地計生用章,公司的證明很好辦理,老婆的檔案是在天津,蓋章也方便一些,但是我的還得到南昌去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明明是女的纔需要辦的東西,為什麼還要男的辦,婚育證明我還得需要到南昌纔能辦理,南昌那邊還需要我提供老婆的天津提供的女方未育證明或未育檢查,這不是折騰嗎?
以下是天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的跨省市婚姻夫婦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
業務名稱:跨省市婚姻夫婦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
申請條件:
夫婦中一方具有我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並居住在我市的。
所需要件:辦理時需出具5項基本證明:(1)妊娠診斷證明、(2)結婚證、(3)戶口本、(4)身份證、(5)夫妻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另外,還需出具外省市戶籍一方戶籍地鄉鎮街計劃生育部門的婚育證明。
辦理指南:夫婦中一方具有我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並居住在我市的,可以在本市居民戶籍地的鄉鎮街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
你看吧,其實計生委的要求很簡單,不知街道哪來的那麼多“注”
外省市戶籍一方戶籍地鄉鎮街計劃生育部門的婚育證明這事,我要去南昌辦婚育證明,還需要我老婆提供天津提供的的女方未育證明或未育檢查,既然我那個婚育證明是有了天津這個證明纔給出具的,那還需要我回南昌辦這個婚育證明做什麼?有什麼意義?
現在國家在提倡簡政放權,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為人民服務。
我認為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是否可以簡化一下程序,不要讓我們來回跑,我們有工作,不可能在兩地之前回來跑,上大學的時候上了當,把戶口遷來遷去的,現在人纔中心對我們的情況並不了解,而且我現有的證明也都能證明我現在已婚了,沒有孩子,是初婚未育的,為什麼還需要這麼多證明證來證去的,如果我們現有的證明什麼也證明不了,還要這些證做什麼呢?現狀是因為全國的計生並沒有全國聯網,如果您懷疑我證件的真實性,婚育情況的真實性,還需要這個那個的證明,為什麼政府的辦事部門就不能主動去核實呢,要電話有電話,要傳真有傳真,為什麼不能直接確認呢,畢竟不是人人都是張大導演,就算是張大導演,不是也一樣被挖出來了嗎?我們都是普通人,希望這種程序能得到簡化。
另外我覺得您欄目在回答問題的時候,不要只粘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2月26日
我相信大多數人問的問題都不會是個例,所以希望我們網友也能通過直接查找類似問題尋找到答案,也為您減少重復回答相同類似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