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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塘沽區的居民。05年,我們小區的供暖從單獨的小區供暖變成了整個鄉村的供暖,從那個時候起,我們家的溫度就一直不達標。雖然費用按時交納,但每年過年都是穿著毛衣,羽絨服過冬。這個供暖問題一直到09年,我們家決定不繳費!因為每年繳費後,也沒人給我們修暖氣。別說18度,就是臥室關著門睡覺,臉上都凍的鼻尖冰涼。09年說不繳費後,終於動手給我們修理暖氣了,說管道不行,我們買管子,說暖氣片不行,我們買暖氣片。都是我們自費購買的。最後,實在修不好了,暖氣還是不熱,他們就說了“你們家就是供暖的尾部,本來就不熱。”我們也很生氣,我們那05,06,07,08,三四年就白白受凍了?交著一樣的錢,享受著不一樣的待遇,還是理所應當?誰也不是傻子,我們要求測量溫度,供暖公司來人測量,在我們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客廳是14度。那一天還是天氣特別暖,太陽很足的一天。雙方簽字後,他們走了。但到快過年的時候,又威脅說不繳費就給停止供暖,眼看著年根底下,有孩子有老人,最後協商下,給了半費,還不給開票,結果至今還不承認那個半費,說我們09年沒交。後來的10年,11年,連著又修,承諾達不到溫度就不要錢,管道改了又改,整個屋裡打的都是窟窿。結果還是不熱。反而我們卻也習慣了那樣的溫度,習慣了在外面穿羽絨服,回家還是穿著不能脫。口頭的承諾也不承認,最後還是要繳費,威脅說要停止供暖,那幾年我們也毫不在意了。到了12年,我說交半費,他們不同意,這回主動來測溫度,結果不知在哪買的溫度計,居然比我們自己的溫度計高好幾度。別說我們家人,就是派來測溫度的人,楞是坐了一會兒,又默默的穿上外套。我們家就是那種坐著坐著,就會從腳開始全身冰涼的程度。就這樣的溫度還是要求我們繳費。供暖公司的說法是:“我給你供暖了嗎?供暖了,你就得掏錢。”再加上之前的說法,就是:冷?那是你自己的事,誰讓你家是尾巴。到了去年,13年,他們說要去法院告我們,要求交納5年的欠款。(09沒有發票,不承認)說上了法院就不是補齊全款的事情了,還要滯納金。我就說,年年我家十幾度,要求交半費過分嗎?最後我說好吧,法院也不能是你家開的,法官也不能聽你的,找個公平的地方講講理也好。結果他們也沒去起訴。也就這樣過去了。今年我還想著怎麼纔能暖和點,想著改成地采暖行不行,結果供暖公司直接給我們停了。沒有通知的突然地停了。不給我打電話就算了,連個紙條都沒給貼。說句實話,誰不樂意暖暖和和的過年?我跟誰都說,我願意交錢,只要我能在屋裡不凍腳!我不求像別人家那樣能在家穿個秋褲秋衣還能熱的開窗戶!我一家人在家裡,在臥室裡,凍的哆哆嗦嗦,手冷腳冷,還要我跟別家暖暖和和的交一樣的錢,誰心裡好受?!今年連問都不問了,直接就給停了,我打電話詢問,被告知:“我們供暖不指著你們家賺錢,想取暖就過來交錢,政府給我們派的執行小組,跟我們說沒用。”現在政府都開始袒護供暖公司了?!其實當初我們小區自己供暖的時候,特別暖和,後來改革了,說污染環境,要統一供暖,但說是政府統一的,但還是私人承包的。現在承包的人也是我們當地政府公職人員的親屬。我一個人民老百姓靠不上政府,你們有關系有親戚靠的上,沒關系,這也就算了。總不能我們受凍就活該,你收錢的時候就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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