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買了一套企業產的房屋一套,後托管為公產房管理,請問既然托管給公產房,也就是各種費用全都按公產房收取,包括過戶時產生的稅費,那麼為什麼不能直接在公產房管理部門辦理買產權呢,既然不能買產權,那麼我們買企業產又不是原單位的職工,這樣如果以後產生關於拆遷或是別的事宜,那麼我們是否會受到損失,謝謝,很想知道,這件事情很讓我困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4年1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已向來信人解釋相關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