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是東昇裡第一小區4號樓的業主,本來東昇裡第一小區4號樓停車就很不方便,現在位於東昇裡第一小區七號樓對面停車的地方,好多業主都靠兩棵樹佔車位,有的業主還在沒有樹的地方自己單獨立了個杆佔車位;我們有一次停車時,因為業主沒拉繩,我們就停了進去,業主出言不遜,我們不得不把車停別處,我想問這種情況果園新村級市容科為什麼不管理,小樹也是無辜的,這幾棵小樹都不再生長了,汽車撞壞樹還賠償,這樣是不是也算破壞花草樹木也是不是應該也賠償。現在北辰區打造四清一綠,我們希望建立美麗社區。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我區果園新村街接到此件後,街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科室處理反映問題,街市容科工作人員及時與您進行了聯系,做好了解釋工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