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8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要求,油田公司將相關資料報天津市物價局,天津市物價局批復:《關於愛國東裡等六個小區定向安置住房銷售價格的通知》(津價管﹝2012﹞56號):“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過4320元,自行安排樓層、朝向差價”。最終,港西新城一期經濟適用房確定銷售均價為4313元/平方米。
油田公司對港西新城建設項目實行跟蹤審計,並安排了專項效能監察,待項目建設完成後,由審計部門出具報告。《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2008年9月10日天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修訂通過,下同)第三十七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大會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活動。”《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新建物業出售前,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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