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玉榮”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王玉榮?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公安分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公安分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責成交警支隊核實情況並答復。經核實,王玉榮於2013年12月12日在寶坻起亞專賣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小客車一輛並交付定金3000元。2013年12月16日我市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政策並下發通告,根據通告規定,王玉榮的購車情況屬於2013年12月16日前與汽車銷售單位簽訂汽車銷售合同且已交付定金的情形,在取得公證機構的公證證明後,即可到車管部門上牌。現王玉榮還未拿到公證機構的公證證明,分局已詳細告知其相關手續,王玉榮表示滿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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