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戶口,妻子是外地戶口(一直在天津上班),按照天津市戶籍管理規定:雙方結婚滿10周年並且滿35周歲可以遷入戶口。明年我們滿足條件,現在2014年1月1日實行了《居住證管理辦法》,這一項規定還可以按照原有政策執行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