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我代表我所在小區的居民問一下,我們所在天津萬科金奧國際1.2號樓,其性質是商業辦公及住宅,可是現在入住的卻都是自住的居民,對於高額的商水商電(電是實行峰谷平電價)不堪重負。我們能否申請民用水和民用電?
尊敬的韓志雲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4年1月8日
尊敬的韓志雲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我市和全國其他省市一樣,電力價格實行政府定價,電力價格及分類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電力管理部門制定。目前我市電力價格劃為四類,即:居民生活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大工業用電和農業生產用電。其中,對執行峰谷電價的用戶均采取分時段計價的辦法收費。 據了解,我市商、住兩種用途的房屋用電價格,單獨安裝電表由電力部門直接收費的用戶,是實行分時段計費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以用戶在購買(或承租)住房時與開發商(或物業)簽訂合同約定的為依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