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局第18號令,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第二十條的規定: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或高頻設備的周圍,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要求劃定的規劃限制區內,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兒園等敏感建築。因此,根據此項規定,在居民住房和幼兒園等敏感建築區域內,也不得修建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也就是信號發射塔。也有網友反映 家住在信號塔周圍的居民又出現白血病的情況 河東區變電所路合理化研究院青年公寓與津塘公路之間的位置上搭建了一座信號塔 目前不知道為何單位所建 但是為什麼忽然在居民區搭建呢 請有關部門考慮周圍居民的健康問題 請考察該信號塔是否被有關部門批准 如未批准請盡快予以處理 如通過審批 請再次考慮周圍居民問題 忘盡快予以回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經電話與您回復。
天津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