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簽訂的不定時合同,還簽訂是在每月的30日前發工資,可是每個月都是30日以後發工資,法定節假日沒有發過補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按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至少一個月支付一次工資。如果勞動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