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們好!因我和我愛人是本市集體戶口,單位不同意落戶,購買的浯水道限價房因為網上無地名也不能落戶。所以出生證、戶口、保險都上不了,在單位也無法申請假期。這給我們家庭生活造成的很大的苦惱和經濟損失。懇請領導給予幫助。
1、出生證副頁的家庭住址是不是一定要寫,若一定要寫父母一方的話,那也只能寫我們現在的集體戶口地址,(醫院要求若寫集體戶口地址,則需注明若無法落戶後果自負)。那麼請問以後孩子實際落戶地址與現在出生證的家庭住址不一致行不行,是否有什麼影響?請領導百忙中抽出時間幫助一下,我們實在走投無路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