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藍印戶口需要的證件裡有“暫住證”一項,目前政府公布了,自2014年1月1日開始停止辦理暫住證,開始實行居住證制度。我需要諮詢了解的問題是:辦理藍印戶口的時候是用居住證取代暫住證,照樣可以辦理?還是就不可以辦理藍印戶口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