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是原瑪鋼廠的職工。於08年去世。父親生前,因看病產生一筆醫藥費用,(一千三百元)。這筆費用是在國家實施養老保險政策以前發生的,是應由瑪鋼廠報銷的費用,在07年,應瑪鋼廠退委會的要求,把所有藥費單據上交並核准,給我們開具一張收據,講明以後憑此收據報銷醫藥費。接下來幾年,我們幾次找到退委會聯系報銷的事情,均說沒有錢。我們在退委會留有聯系電話,一直沒有任何人聯系我們。近一年,我因工作的原因離開本市,再打退委會的電話無法接通。最近聽說,瑪鋼廠已搬遷,與退委會失去聯系,我怎樣找到馬鋼廠退委會?醫藥費的報銷又有哪個部門負責?人都去世5年了,這筆醫藥費什麼之後纔能報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不掌握老人單位退委會的情況,您的問題建議諮詢律師。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