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隋**   提問時間: 2013-12-29 22:15
 標題:混合型公寓(非住宅)申請改居住性公寓
內容:

    本人於2013年12月在老城廂陽光晶典苑5號樓的一套住房,購房合同上產權性質為混合型公寓(非住宅),並進行了所有權預告登記,房屋預定在2014年6月交付。

    根據天津市2011年下發的《關於混合型公寓項目辦理銷售許可權屬登記有關規定的通知》,請問我這種情況是否可以按照該通知的第四條:“對已購買“混合型公寓”或“公寓”,並按“非居住”用途辦理登記等手續,現權利人申請按“居住”用途辦理登記的,原已交納的稅費不再調整。權屬證書備注欄中注記“居住型公寓”的規定,申請將房屋性質改為“ 居住性公寓”(本人符合限購政策)如果能改是現在就可申請還是辦理房產證時再申請。另,該性質房產是否能實現戶口遷入。盼詳解,多謝!

回復部門:國土房管局   回復時間:2013-12-31 14:34   是否超時:否

 

隋忠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


     熱點推薦
創意涂鴉 助力創文
公交603路新增10餘個站點
南開危改廣場重新開放
記者追蹤
·《百姓問政》:建充電車棚、修消防設施、清樓道堆物 基層社區治理要謀實招、求實效
·小區現制現售飲用水 能放心喝?
·公園公廁 可否對游客『友好』些
·老舊小區停車難題 怎麼解決?
·空地垃圾總回潮 長效治理該咋辦?
網民反饋
·網民:感謝各級領導,解決百姓生活難題!
·網民:感謝區政府和屬地綜合執法大隊為百姓辦的實事
·網民:職稱問題圓滿解決 感謝薊州區委
·網民:感謝河東區政府和屬地派出所為百姓辦實事
民生詞典
電子年檢標
養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異議申請
地鐵老年優惠卡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機動車登記
個人信用報告
人纔落戶新政
因私赴臺
[點擊查看更多]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全部
全部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