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申請公租房,我於今年的五月申請暫停了廉租房住房補貼(明年六月份到期),後就一直停發了。十一月份我住進了公租房。請問:
1、我的廉租房補貼還發嗎?
2、如發放的話,那又怎樣發放?是否補發十一月份以前的?
3、如我的廉租房補貼到期後,如何再去申請補貼?
4、我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為公租房租金全額支付的手續,如果發放補貼的話,那我如何作為公租房租金以減少公積金的支付呢?
謝謝!!!
夏曉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