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行難
運河城小區自交付業主以來,至今1年半有餘,小區大門前無小區標識且無隔離帶開口 給業主 住戶帶來極大不便,不是逆行就是左右繞行數十米,給行人 非機動車和順行的機動車帶來極大和物業的安全隱患。反映至今無有結果,物業和開發商相互推諉,無法解決。
二。 物業不作為
小區沒有到達物業的接收標准,物業就接收,且開始收取物業費,每平米2元,(武清最高物業費,且不說買房時說的不是這價,是1.8元)不僅打掃樓內衛生不及時,主道都不乾淨,更不要說綠化了,業主怨聲載道,與物業協商多次無果,房屋質量也有問題,更有住戶的問題至今無果,所以多數住戶以拒交物業費的方式抗議,依然無果。並不是我們不知道拒交物業費是非法,但物業實在可氣,無懮好的態度且無有作為,讓住戶忍無可忍。具體事宜到小區一看一問便知。
望區領導能幫助全體運河城業主討回公道,贏回權利,應有的待遇!讓運河城的業主過個安心年!在此先謝過區領導!望領導多做實事,百姓樂意的好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1月7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房管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房管局回復如下:
1.針對運河城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准為2元/m2/月,物業公司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基礎服務費為1.3元/m2/月,機電設施設備、維護管理費用為0.7元/m2/月,並且業主在購房時已進行了雙確認。
2.針對小區無標識、出行難問題,小區大門標識為開發商建設單位的基本配套,物業公司無權利進行改造。雖與開發商多次聯系,但均反映目前難以實現。
3.您所反映的環境問題,物業辦已要求物業公司加強對衛生的監督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