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紅橋區2012年12月退伍的義務兵,回來之後因為有安置卡一直等待安置工作,直到13年6月區民政局開會說安置前景不樂觀,沒有好單位,於是我選擇貨幣安置,民政局也說之前的幾個月算是安置期,保險視同給上。當我找到紅橋區社保(育苗路),有關人員說知道有這個政策,但沒辦理過不知道怎麼操作。我的社保明細也沒有安置期間繳納社保的記錄,都說不知道怎麼辦,那我該怎麼辦呢?~有政策卻不實施,那豈不是成了一紙空文?當兵光榮可我們回來之後卻是這種結果實在令人寒心,希望有關部門抓緊給予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已責成區人社局與您聯系解答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