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領導您好:
我想您反映一件極其嚴重的事情,坐落在北辰區高峰路(天重道與快速路之間天重機械園附近)有一個小型電鍍廠無任何合法手續,也不按照國家酸類處理辦法,嚴重的污染了大自然的環保,在當今形勢治理環境情況下,應該嚴懲或取締依法追究責任,希望英明的領導作出明智的選擇,期待您的處理意見,此函已多種方式寄出向各級機關和領導寄出
尊敬的網友:
您的問題我們正在調查處理中,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環保局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經查,該電鍍廠經營人李偉所,主要進行鍍鎳生產。2013年1月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擅自投入生產,產生的電鍍廢液及酸洗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該廠下水道。2014年1月2日北辰區環保局現場檢查時,該廠未生產,負責人表示根據訂單情況進行間斷性生產。北辰區環保局當場責令其立即查處設備,停止違法行為。2014年1月14日北辰區環保局再次檢查時,該廠設備已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