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人和我老婆都是天津市塘沽區國企正式員工,醫療保險都在天津上的。今年3月老婆懷孕,因雙方父母都不在本市,申請了異地分娩,手續都辦好了。老婆11月份回老家待產,由於新生兒早產20多天,生下來大腦缺氧等原因在老家衡水市醫院住院幾天,請問這部分費用能報銷嗎?現在孩子的戶口和社會保險都已經在天津辦好,而且沒有超過三個月,我知道新生兒在本市住院的三個月內辦好保險可以報銷,請問我這種在外地生育,新生兒出生馬上住院的能報銷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在異地發生急癥住院,在出生90天內回津辦理參保手續,只要符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的異地急癥住院的要求,就可以按照規定給予報銷。具體請您諮詢新生兒參保所屬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