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翡翠半島買了一個車庫作為商業用(翡翠半島的這條街兩側都是這個樣子的車庫),現在他們收電費按1元/KW,國家標准商業用電也就是8角多吧,諮詢他們,他們的解釋是多餘的部分作為維修使用,象這種情況,我們可不可以不在物業買電,直接去電業所買,我認為1元/KW的收費是不合理的,請給與回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鄭偉亮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物價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物價局回復如下:
天津市《關於調整我市電力銷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1467號)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價格不滿1千伏執行0.8593元/千瓦時。
您反映的該小區按1元/千瓦時價格銷售給小區內各商業門店,經我局調查,電力公司收取電費到總表,總表後的電力損耗由各用戶據實分擔。該電價包含0.8593元/千瓦時基本電價和總表後的電力損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