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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政策出臺都有他的理由,也都有他的必要,我們老百姓都是信服黨的強大領導的!堅決擁護每項政策。但是也希望執政者能體諒我們作為一個消費者的苦衷,理解到我們的實際困難!
比如:我2013年12月13日(周五下午)付全款買了車,當時和二手車商簽訂了購車協議,由車商辦理過戶上牌,並收到對方出具的收款收據,我也保留了刷卡付款憑證,由於下午過戶、辦理牌照無法全部辦完,遂約定周一一起辦理上牌登記等手續,但是周日晚上就遭遇了限購政策的出臺。
需要公證,我們帶著相關手續去辦理公證時得到的答復是:沒有交易發票不給辦理。但是我們看到的通告是付款收據或者定金,帶起證件即可公證,難道是公告出了問題?沒有公證書不給上牌,但是我們確實是在政策出臺前已經達成了購買事實,政策一出我們成了非法交易了?可是二手車市場暫停營業,系統關閉2014年1月15日纔開始上班,12月25日前哪去找發票公證?這環環相扣的政策設置不都是在給我們下套的嫌疑嗎?
也不要建議撥打24539021,24539022,24539353,24539354諮詢了,我打了很多次打不通,打通了我懷疑也可能是踢皮球!就像現在公證處、二手車市場和車商之間那樣,這個經歷終生難忘。。。。。。。。。。
實事求是現在不管用了嗎?還是過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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