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本人的妻子已經懷孕8周多了,該到離家近的南開區向陽路社區醫院立本了,結果被南開區向陽路社區醫院告之,咱們天津市有規定,要到女方的戶口所在地去立本,可是我的戶口是在南開區向陽路,我的妻子戶口是在河西下瓦房,且我們也是居住在南開區向陽路,如果我們在河西下瓦房立本的話,我們每次產檢都要做1個小時的車纔能到,如果南京路再堵車的話這個時間更是沒法估計,正常人遇到堵車時都很難受,何況是挺得大肚子的孕婦呢!醫院一直說以人為本患者最重要,我不想給街道醫院制造麻煩,但我的麻煩又是誰給造成的呢?
希望南開區人口計生委能幫助我答疑問題:咱們天津市的規定是否有孕婦立本必須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而不能在男方戶口所在地或是居住地附近辦理的要求?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12月
您好,留言收悉。已電話聯系本人,此<生育服務證>已在河本辦完,孕檢事宜,請與社保部門聯系.
南開區計生辦
2014年1月
【民生詞典】孕婦建卡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