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59歲,55歲被內退每月領取600元,妻子退休金2000艱難生活,於2012年11月被查出肺病,至今花了20多萬醫藥費,都是親屬湊得呀!昨天聽說特困能報自費部分10%,馬上到居委會問:說河東政策夫妻收入2400以下纔能受理,我們多了100多元不能辦,而東麗區標准3000元,都是天津市人不同市民待遇,我弟是陷入絕境的特困大病患者,這個標准相信不是絕對的!我弟還不困難嗎?多出100元錢就剝奪了享受政府關懷繼續生存的權利嗎?這兩天我在政府部門四處遇到冷言冷語,有個女孩毫無同情之心磕著瓜子譏笑,氣的我出門直哭,為了救弟弟60多歲的我奔走在寒冷的街頭看不到希望!下一個療程的錢還沒湊上呢,誰來幫幫我們?誰來救救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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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有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