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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從2010年開始償還住房貸款(組合貸款),此後會不定期提前預約大額還款,大額還款當天都能憑還款憑證到公積金提取中心提取對應金額的公積金,但是到了今年2013年,我再提前還款當天去公積金中心提取,公積金通知說不能當時提取,理由是新規定,而且從網上他們看不到我還款的金額,我拿著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單也不行,被告知需要一個月以後纔能提取。我認為這個規定很不合理,第一、之前都可以當天取,現在隨著網絡的發達反而說看不到還款記錄,我覺得很不理解。第二、就算看不到,那我手裡的提前還款憑證為什麼不能作為提取的依據,同樣都是銀行出具的,有簽字有蓋章。第三、銀行之間的網絡導致看不到還款的記錄,那是銀行內部的問題,不能讓還款人來承擔。第四、假設我一次性還款10萬元,公積金扣我這10萬元一個月利息誰來出,再說,之所以提前還款就是為了把公積金裡的錢提出來,用作周轉,公積金這樣的規定讓老百姓很為難。第五、假設全天津市在同一天有100人同時還款10萬元,這就是1000萬,雖然不多,但公積金中心扣住一個月後纔能提取,我很懷疑這筆錢的用處,一個月用做資金周轉收益也會不少。我希望有關部門能給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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