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市人力社保局關於調整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計發標准的通知》中女職工分娩時實施輸卵管結紮術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貼。《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女職工生育產假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未提到相關產假規定,請問這個情況還增加14天的產假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衛婦幼【1984】1號文件規定:產後結紮輸卵管,按產假另加14天。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