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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天津洪建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於2012年簽署了《商品房預售合同》,購買了和平區宜天花園1號樓房屋一套。目前裝修完成已經有3個多月了,因為我與孩子姥姥家是一起賣了舊房買新房,一家五口還在外面租房,急於入住。現在家具、電器已采買齊全,但事與願違了!
剛裝修完不久,我們發現通往臥室的過道牆體,有對稱性的乳膠漆開裂的細紋。進入采暖期後開裂就更嚴重了,幾乎所有牆面都有裂縫了,全部是貫穿整個牆面,上下的,左右的。三間臥室、過道、客廳、餐廳,凡是有牆的房間無不開裂,最嚴重的是客廳7米大牆中間縱向開裂和幾間臥室窗口下面的縱裂。家裡幾乎2/3的牆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開裂,衛生間、廚房及兩個陽臺貼了牆磚看不見,估計也有。要修復的話, 基本上又是一次裝修。
我們最早的要求是回復原狀,由立邦公司來修。可跟物業聯系一個多月,只聯系到工程承包商,只能由他們來人修補,別的不談。
我強烈要求見開發商洪建置業相關負責人協商這件事,物業讓我自己去找售樓處,售樓處的人告訴我說:他們公司沒有負責售後的部門,讓我去找物業和承包商,或者直接起訴他們,心都涼了。天下就沒有講理的地方嗎?
現在,因為牆體開裂質量問題責任未任定,全家不敢入住,只好又交了下個月房租、取暖費5千餘元,損失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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