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搬家遺失了亡夫的“骨灰安放證”。為補辦該證,我按照《天津市第二殯儀館補發“骨灰安放證”說明》,需要到本人所在的勸業場街開具證明。
12月23日上午,我來到勸業場街道辦事處後,反復說明情況,但是街道辦事人員百般推脫,以“不歸我們管”等理由拒不給開證明,致使我無法繼續補辦亡夫的骨灰安放證。
勸業場街道辦事處這種不作為、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嚴重地傷害了居民的感情,使我非常憤慨。
我作為土生土長的天津人,沒想到天津作為直轄市存在這麼嚴重地官僚主義,公務人員利用權力刁難百姓!
我希望和平區政府能采取措施制止此種不良風氣,使我能夠順利的辦事,在家鄉生活得安心、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