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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港口局領導:
我在11月中旬同北京中汽總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汽車代理銷售訂單,委托該公司代理購買免稅奧迪Q5進取型SUV一輛,並於11月21日向該公司支付了購車款和代辦費,約定在當一汽奧迪將車發到天津捷豐奧迪4S店時,憑身份證和購車發票到4S店提車。我現在已經辦理了天津海關的關封手續,已有中汽總11月21日的購車款收據和我在銀行打印的付款憑證。12月18日泰達公證處已受理了我的公證申請。
今天諮詢泰達公證處,公證處講就目前情況看,沒有接到司法局的細化公證政策,可能無法出具公證書。將此情況向北京中汽總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有限公司的馮先生反饋,馮先生講,12月17日上午,他已與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等有關領導一起溝通,交通港口局林處長和其他三個局領導同意由公證處先受理公證申請,待研究實施細則通知公證處出具公證書。
今天我接到捷豐奧迪4S店通知,說10天過左右,我定的車將由一汽奧迪運到4S店。可是我的車輛公證能否拿到公證書,尚不得而知。
我想請求貴局領導協調,像我這樣即是異地購車,又是在12月16日前簽訂訂單並且已付全部車款的留學生免稅車能夠盡快辦理公證!
如在2014年1月6日前不能取得公證,2014年1月15日後將不能上牌照,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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