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4日訂購了一臺汽車還沒有上牌恰逢限購,現在正在辦理公證階段。這臺車是給我愛人買的,我愛人是河北區的戶口,我是南開區的戶口,現在我們住在南開區。考慮到愛人工作忙且就近易於辦理驗車、保險等相關事務,於是將新買的這臺車寫在了我的名下,我原有一臺車(已經8年),這樣我的名下就有了兩臺車。聽說將來個人名下有兩臺車的,在置換時將收回一個牌照,為避免這樣,請問我還能把新買的車在上牌時拿著結婚證寫在愛人名下嗎? 若不能,將來能過戶給愛人或賣給他人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