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有一套企業產房屋坐落在大橋道文華裡,06 07年至今無人管理.房屋門窗,廁所都是自己維修更換的,原產權單位是四合莊倉庫(破產),09年時我們還找到四合莊倉庫留守人員的地方,他們也不知道.
今年底我們打聽到現在歸天津市洪強房屋信托經營中心一個單位管理,我們找到其單位要求更換房本,他們聲稱要求補交09年1月-至今所欠繳的房錢,還要求繳納雙倍的滯納金(國家規定是5%),這不是敲詐嗎??? 洪強房屋公司接管時也沒有張貼告示,也不通知當地居委會,也不留任何可以聯系到他們的方式,這不明顯是敲詐嗎???
還恐嚇我們說那房子現在都不算你們的了,還要把我們轟到大街上,嚇得我媽媽心髒都不好了,請領導給我們做主.
劉澤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