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天津地熱供暖小區及公建有213個,面積約為1553萬平方米,約佔全市集中供暖總面積的5%,是全國利用地熱資源供暖規模最大的城市。
我們居住的小區是地熱資源供熱,通過有關資料介紹,一般情況是地熱供熱成本低於燒煤供熱。為什麼我們的供熱費,要隨著煤炭的價格上昇上調,不是根據供熱的成本進行核算呢?
燒煤的供熱和地熱供熱成本不一樣,但居民用熱繳費標准相同,地熱供熱企業多收入的這塊利潤是上交地方財政了,還是留作本企業的利潤了?
天津市相關的具體行政管理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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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趙國峰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委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12月24日